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和继承。 房屋居住权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一般不可以继承。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例如公房的使用权,大都基于私房拆迁和历史原因形成的政策性住房,使得它具有了独立性的财产性质,可以出租、转让、拆迁时获得补偿,某些情况下可以被继承。但是,一般房屋的居住权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可以在居民住宅里开小卖部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夫妻离婚前已经设立了房屋居住权给公婆的,离婚后公婆享有居住权。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产权到期后的房子可以继续住。 根据国家现在的规定,房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可以继续居住。 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 新业主即便事后获得不动产证、拿到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现实,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
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依附于特定人存在,不能转让或者继承,并随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
夫妻离婚前已经设立了房屋居住权给公婆的,离婚后公婆享有居住权。
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依附于特定人存在,不能转让或者继承,并随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