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肯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由人社局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审核需要去调查核实,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后厂里不给申请工伤认定,先催告工厂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专业律师: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职工就不能申请工伤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3、进行调查核实; 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按照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限是一年。用人单位的申请时限为30日,最长不超过60日。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和职工,职工发生工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职工应及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让职工及时享受到应有的工伤待遇。
对工伤认定不服过时效的,如果是过了行政诉讼的时效,当事人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方未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受理;或者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如果过了仲裁时效的,则当事人一般只能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来解决。
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事故发生后1年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交通事故工伤需要提交的资料: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物证。就诊的证明、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就医交通费用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