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以发生工伤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者申请。 2、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效的维权方式是:非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因有合理事由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因社保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而导致超过申报时限的,则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1年期限内。但是,如果工伤职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又不存在上述合理事由,劳动保障部门就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申报一般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一般一式四份); (2)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 (聘用)合同或者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 (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6)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本人的《革命伤残军人证》; (7)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 (8)工伤证明材料;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
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并且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才可以申请,时限也是有规定的: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治愈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
1、工伤认定不及时,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不予认定的部分。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进行举报。
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
公司是需要负担劳动者工伤期间的工资,但是在没认定工伤前,公司只发劳动者受伤前的工资还是合法的。 因工受伤的职工,未经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为工伤的,就不能算是工伤,公司可以按照原来的工资水平发放工资,而且只发受伤前时间的工资。事实上,即便因工受伤职工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在工伤医疗期限内,停岗留薪的,公司亦是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待遇来向工伤职工计发。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