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自己骑车摔伤了不算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工伤程度符合下列标准的有伤残等级: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的;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等。职工的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的,一般就会开始评伤残等级。
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这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2、患职业病的;3、因工作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4、工作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5、在工作中死亡的;6、因公负伤致残,旧伤复发的;7、在维护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虽然已经超过工伤认定期限,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只要你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你的伤害是由工作原因引起的,法院一样会受理。不可能说因为过认定期限,用人单位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了。
工伤并不能由法院做伤残鉴定。进行工伤认定的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单位或者职工也是依法向上述行政部门来申请工伤认定的,而不是向法院来提出申请。
工作中脑出血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的实施细则来判断。
临时工工作中受伤算。在发生工伤情况下,临时工虽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由于在工作时间和地点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规,临时工发生工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时,应被认定为工伤,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