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老办法》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实践中虽
工程变更索赔时间即约定的期限,一般为28天。该种索赔时效,属于消灭时效的一种。 由于发包人(业主)的原因或其他原因致使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人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或赔偿损失。引起索赔的原因,即为索赔事件。 《三峡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并造成损失后28天内,向合同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任何未在约定的期限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3%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也是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中的要求。 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建筑施工行业,很多工程承包项目中承包人的净利润都达不到5%,预留过高的工程质保金无疑会让承包人承受过大的资金压力。并且,工程质保金本质上并不是保修费用,只是一种担保措施。为此,《办法》在限制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的同时,推行银行保函制度,规定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
工程款申请报告要包括工程款是为哪个工程申请的,工程的名称,工程的施工地点,工程款的申请金额。申请金额的用处能详细写就尽量详细写等等内容。 工程款的内容包括: (一)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时,承包方在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时,即应主动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即使发包方故意拖延不验收,也不影响该报告的效力,承包方提交报告之日即可视为工程竣工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弱电工程投标书应当包括以下重点内容:投标人需知;合同条件;设计图纸;工程量。 注意事项: 1、投标人根据工程规模核准工程量,并作询价与市场调查,这对于工程的总造价影响较大。 2、编制施工计划。一般包括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劳动力计划,原则是在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的前提下,如何降低成本和增长利润。 3、工程投标报价应进行单价、利润和成本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可以查找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情形。第一百九十五条又规定了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