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依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允许一个施工企业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自然人为挂靠人。
可以。 1、劳务公司可以在自己所对应的资质范围内接工程。 2、法律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3、承接的工程属于公司经幡范围内的,劳务公司承接工程是可以的,依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方应按合同总金额减去支付给分包方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分包方应对分包方完成的分包金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分包与总包有直接的合同约束,具有相应的责任连带关系,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
1、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个人的是双方身份证资料,公司的是双方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等一切相关的证据材料。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提交其它诉讼相关的证据资料。 如向法院提交主张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等。
工程反索赔通常包括工程质量反索赔、工程延误反索赔、工程保修反索赔和其他事项反索赔。 1、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2、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工程转包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转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签订的转包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承胞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是的,工程内部协议只要签字或者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工程索赔过时效依然可以起诉。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