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法律依据】 《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版内容有:(1)保证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2)基本项目应符合本标准合格的规定;(3)允许偏差项目在抽检的点数中,应有8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本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实测值也应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等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
土方剥离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协作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建
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可能会要求责令其改正,如果造成相应的损失,可能会处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会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
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或者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首先,在提起诉讼之时要明确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 其次,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施工组织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负责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对施工材料、施工方法及实体质量随时进行抽查。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制、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予以制止,并令其停工或返工。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问题如下: (一)缺乏合同管理经验,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二)在合同索赔上的管理和控制不足,索赔执行力度较弱; (三)管理人员对合同文件和档案管理不完善; (四)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划分: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路、电路、防水、阳台垫高、吊顶、包管等,由客户、工程监理、施工负责人参与,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32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