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用工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并且拒绝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用工超过一年,但是拒绝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视为用人单位已经同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拒绝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同时,还可以请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缴纳社保费用等。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已经加入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未加入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原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不能同时领取。生育期间的工资,由于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可以不用发放的。职工在享受法定产假期间,有生育保险根据单位的平均缴费基数,给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待遇
从有利于企业最大程度降低成本的角度而言,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若企业可以提供员工具体的薪资情况的,员工固定工资应当予以发放,如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等,但浮动工资、需要以员工实际出勤为前提的加班工资、交通补贴、餐费补贴、通讯补贴等,可以酌情不发或少发。 我们知道,现实的情况是很多企业停工停产都并非是连续长时间的,而是断断续续不连贯的。对于不连续性的这种停工停产,可参照疫情期间“隔离”、“停产”的工资支付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主动离职被扣工资了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但如果涉及到劳动者强行解除合同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拥有分配自主权,有权依法确定其内部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待遇标准,但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婚假的规定为: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依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法定休假、婚丧假、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所以在婚假期间的工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是不受到影响的。 2.因此,在婚假和远距离休假期间,工资是照常发放的,也就是说有薪休假。 3.《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规定。根据《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这样的原则确定: (一)有劳动合同约定的,应当确定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的正常工资标准。集体合同(集体工资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的,要按照集体合同(集体工资协议)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来确定,协商结果应当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上岗(岗)月工资的70%确定休假工资计算基数。根据上述原则计算的休假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的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虽然国家对于婚嫁相关的规定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标准,但是地方政策上关于婚嫁的具体天数以及婚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方案等还是会有一些地方上的政策。
婚假是带薪的,是有工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法定休假、婚丧假、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所以在婚假期间的工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是不受到影响的。应该注意的是,婚假是法定节假日,但不等同于年假,婚假与工作年限无关。婚假是否可以补休,相关法律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解释。但可以与单位协调解决。
可以选择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不干了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无故拖欠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上述规定情形外,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