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并购融资风险: 1、融资环境的不利趋向。 2、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 3、市场风险。 【法律依据】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在投标或对外正式开展商务活动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书面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书面信息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确认函件。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
(1)收集信息制定并购计划。并购计划应包括:并购理由分析、并购区域选择、规模效益、时间安排、人员配套以及投入资金等。 (2)提出项目并购可行性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要包括并购双方的优势与不足、经济效益分析、政策法规方卖弄的分析、目标企业的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的态度分析等。 (3)对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评审与批准。需要从外部环境和内部能力等方面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评审。 (4)与并购企
海外并购风险的法律风险: 1、交易锁定、确定性的风险。 2、交易架构的风险。 3、政府审批的风险。 4、融资的风险。 5、工会的风险。 6、管理层留任的风险。 7、目标企业的历史遗留责任的风险 防范措施: (1)认真研究当地法律环境。 (2)寻求专业支持,实施同步控制。 (3)提高企业内部法务处理能力。 【法律依据】
并购重组委员会有条件通过是指申请的材料有瑕疵,但还没有到否决的程度,是提醒注意这些问题,进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再补充提交一些资料,进快完善上报。 并购有下列分类: 一、按被并购对象所在行业分: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 二、按并购的动因分:规模型并购;功能型并购;成就型并购。 三、按并购双方意愿分:协商型;强迫型。 四、按并购程序分:协议并购;要约并购。
跨国并购定义是,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又称被并购企业)的所有资产或足以行使运营活动的股份收买下来,从而对另一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实际的或完全的控制行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
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在全部的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 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
国内企业海外并购应注意: 一、充分了解海外卖方主要交易动机; 二、了解投资目的地国商业及法律文化差异; 三、平衡复杂的利益关系; 四、合理量化风险,建立价格谈判互信基础。 【法律依据】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项目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
并购对企业的能力要求: 1、投资管理能力。 2、融资管理能力。 3、决策支持能力。 4、风险管理能力。 企业的并购方也就是收购方,并购方不一定是贷款人。只要具备一定的并购能力并且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就可以进行并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经营行为,提高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能力,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增强银行业竞争能力,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
企业并购要经理前期准备、方案设计、谈判签约和接管整合4个阶段。 企业并购流程: 1、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 2、制定并购战略; 3、成立并购小组; 4、选择并购顾问; 5、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 6、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 7、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 8、签订意向书; 9、制定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 10、开展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