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一般情况下对股市是利好的,因为并购重组后,上市公司可能实现业务转型或者扩张发展,其发展潜力是比较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 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公司并购与重组的区别: 资产重组侧重资产关系的变化,而并购则侧重于股权、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对于公司来说,即使公司的控股权发生了变化,只要不发生资产的注入或剥离,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未发生变化,只是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发生变化,发生了控股权的转移。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识别的方法: 1、杠杆分析法,是狭义上的财务风险的衡量方法,主要通过计算杠杆系数来初步识别财务风险水平的高低,其指标包括财务杠杆系数和资产负债率。 2、EPS法,主要衡量并购前后购买企业每股收益的预期变化,属于广义上财务风险的衡量方法。 3、股权稀释法,主要比较并购前后原股东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属于广义上并购财务风险的衡量指标。 4、成本收益法,指比较
企业海外并购审批流程如下: 一、确定拟投资并购的企业所在国,以及投资并购企业所涉产业; 二、向发改委提交境外收购项目信息报告,取得发改委出具的确认函; 三、向发改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取得发改委的核准文件; 四、向商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五、向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公司法》
海外并购是指一国跨国性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额的股权直至整个资产收买下来。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企业跨国并购存在的风险: 1、信息不对称风险。 2、财务风险。 3、经营风险。 4、审计风险。 5、企业文化风险。 6、营运风险。 7、反收购风险。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在投标或对外正式开展商务活动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书面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书面信息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确认函件。
通常企业并购成本包括包括: (一)直接成本。直接成本的构成比较简单,是指直接支付给目标公司的收购成本,也就是收购的价格。 (二)间接成本。 影响并购成本有以下因素: (一)直接成本影响因素。 (二)间接成本影响因素。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
1、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 (1)横向并购。 (2)纵向并购。 (3)纵向并购。 2、按企业并购的付款方式划分: (1)用现金购买资产; (2)用现金购买股票; (3)以股票购买资产; (4)用股票交换股票又称“换股”; (5)债权转股权方式; (6)间接控股; (7)承债式并购; (8)无偿划拨。 3、从并购企业
公司并购估值模式: 1、企业估值的成本法; 2、企业估值的市场法; 3、企业估值的收益法。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跨国并购风险的概念:跨国并购风险的概念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存在政治、文化差异、法律差异、汇率等的风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