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每一户的宅基地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建房的面积不可以超过宅基地面积。建房不可以超过三层,总面积不能超过360平方米。联排别墅不可以超过四层,总面积不能超过450平方米。盖房需要取得相关许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在现行法律制度下,遵循这样的一个原则,“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
法律分析:农村邻居家建房占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者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二、如果所占用的路为公共土地,可以向基层组织进行反映,也可以向政府土管部门举报。三、如果邻居占地影响自己通行,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自建房的时候还要注意要符合,公路,河道有关法律规定,不影响公共秩序。而对那些违法建筑,按其性质的严重程度处理,以拆除为主,补办和缓拆是例外,也是少数,必须要符合条件才可以。
私自占用他人土地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赔偿。私自占用他人土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农村建房政策: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3、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5、宅基地批准后,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房地产项目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1、转让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2、转让方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持有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批文;3、转让方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转让项目已经进行一定投资。
滑坡地段治理后一般不能建房。滑坡地段即使经过了治理,也是存在一定危险性的。并且建房需要取得一定的审批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留路我国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具体由当地的政府确定,但是去建房所留的道路应当有利于相邻权人以及其它通行的村民的生产生活的需要,为其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
农村老房子的确权,需要具备相关证件。农村房屋一般需要有三个证件,第一是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第三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即不动产统一登记证)。
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主要包括:依法征地拆迁后重新选址建房;私自流转土地建房或建经营住房;在原有宅基地上搭建;原址改建、扩建。其违法行为可分为违反规划和违法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