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包括: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建筑工程转包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因为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的情况,所以法律禁止转包行为。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在下列情况下是无效的: 一、承包人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就擅自将工程分包的。未经发包人的授权的话承包人就是无权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的,即使进行分包了也属于违法分包,分包行为无效。 二、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三、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的。法律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建筑工程转包口头协议一般情形下认定为有效,书面形式不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双方当事人已就工程款进行口头约定,该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工程主管以及参与合同谈判的工作人员均承认,双方确实就该工程达成口头约定,工程款以最终结算为准。
要看情况来定。如果是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如计划外的工程、大规模的工程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可以索赔利润。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 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按合同约定方式与数额。 对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建议约定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2年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是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由于工程的建设,尤其是大型工程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建设周期较长,对质量的要求也很高; 而且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件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之间也经常会发生一些纠纷。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则会给纠纷的解决产生不必要的困难。
从4月1日起,增值税率下调政策将正式实施,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10%降至9%,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将全面推开。
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 一、和解。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和解; 二、调解。无法自行解决纠纷的,可请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 三、仲裁。签订仲裁协议的,按照仲裁协议的内容申请仲裁; 四、诉讼。以上无法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转包合同不合法,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在我国是禁止进行工程转包的,所以工程转包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当然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