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工期延长的,施工企业应当于合同工期到期前,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延期备案手续。工伤保险期限不得超过工程建设项目竣(交、完)工合格验收的期限。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相关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建筑企业承建的工程延长施工期限的,缴费单位必须提前30天填写建筑业企业工程延期申请表向保险关系股申报备案,申请工伤保险延期。但每次申请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1、主体不同。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 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 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 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 8、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
1、所谓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2、所谓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3、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核查六个方面内容: 核实承包合同的主本是否变更或实际上已变更(合同的甲、乙方互为监督人); 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的隶属关系,且与申报质量监督时一致; 核查其行为(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的落实情况; 核查其管理人员的实际到位情况; 核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是否由承包人供应; 核查用于工程施工的大型机具、设备、设施是否为总承包人所有。 查清以上几点基本可以界定建筑工程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建筑工程中的违约金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支付,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降低或者提高违约金的数额。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则可以根据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损失。
凡分包的工程必须是国家法律和公共秩序允许分包的工程; 凡国家法律禁止或公共秩序不允许分包的工程不得分包。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 分包管理归总包负责,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等情形。
建筑工程合同可以是口头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所以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就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如果当事人有特殊约定的,则不能以口头形式订立,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是否交押金,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硬性要求,只有建设性意见,与发包方签定劳务合同时,由双方平等自愿地协商。 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
建筑工程需要做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筑工程分包方式具有有以下两种: 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然后就工程建设的内容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