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是不算遗产的。遗产应为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的财产,例如合法收入、受赠财产、文物、图书资料、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等。而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属于遗产范围。
家里有人农转非征地补偿款不会被扣。家里部分人口农转非不属于“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或“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情况,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取得征地补偿款。同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农村集体组织协商同意后,农转非的成员也可以酌情获得补偿款。
征地补偿款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发放,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合同后发放并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征地补偿款应按照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一次性支付到位。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的制度。
征地补偿款是不算遗产的。遗产应为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的财产,例如合法收入、受赠财产、文物、图书资料、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等。而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属于遗产范围。
农村外嫁女户口已迁出一般不能得到征地补偿款。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如属于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得到征地补偿款;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如将户口迁入丈夫家,而又不具备丧偶或离婚的因素时,则没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款。
依据法律规定征地对农民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应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地补偿款的标准是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公维权时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双方可以就分配争议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户口不在一起时,征地补偿款并非必须打给户主。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主要是基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非仅仅基于户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