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支付方式:第一种方式是一次性付费,这种付费方式要比第二种,第三种付的费用要少一些,但是无论案件结果怎么样,这个费用是不退的,第二种方式是半风险代理,首先支付一个基本的办案费用,然后根据案件执行回款的数额来支付一定的律师费,第三种是全风险代理,就是前期不支付任何费用,当然诉讼费是由委托人自己承担,然后根据案件执行回款数额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第三种风险方式。可能回款之后要支付的费用比第一种第二种要高很多很多,它是一个双刃剑。当然选择哪一种,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双方充分协商,童叟无欺。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022-10-12 09:35
律师费通常是由委托律师的当事人自己承担的,所以败诉不用承担对方律师费,但双方当事人对律师费的承担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来说,败诉方需要承担诉讼费。
2020-12-24 16:11
2022-08-12 14:48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2022-09-19 09:43
律师费一般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收费办法的规定,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
一般律师费有两种支付方式,一种是在委托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时候就要一次性支付完律师费,费用标准各地律师协会都制定有详细的律师收费办法;另外一种是风险代理,也就是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先支付部分费用或不支付任何费用,等诉讼程序结束后按照一定比例支付,这种收费标准要高一些。
2022-03-30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