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职工怀孕期间公司因倒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怀孕不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但是这种特殊保护并不是绝对的,在怀孕员工有重大违纪或者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与之的劳动关系。这一点尤其需要劳动者们注意。
可以判缓刑。 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1、孕妇离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2、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所犯的经济类罪行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那么被告会被宣告缓刑,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宣告缓刑,如果还被判处罚金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试用期怀孕公司不可以辞退职工。 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和范围。 公司应充分保障处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怀孕期间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怀孕期间公司不可以随意调动工作,调动工作需要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并且要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 也就是说如果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安排其他劳动。 单位不得将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拆迁期间怀孕能享受安置吗: 1、胎儿一般不能享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 2、迁出户籍的学生、迁出户籍的人员、无户籍的居民、不同意在搬迁安置协议上签字的人员、空户籍的人员、无宅基证的村民不能享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