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应发工资总额。应发工资是企业对职工的一种负债,是企业使用职工的知识、时间、精力,而应给予职工的一种补偿。
缴纳社保基数和工资总额不相等,但与工资总额有关。 缴纳社保基数也叫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社会保险费。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社保缴纳和工资总额的关系中,社保
社保申报中的单位工资总额申报方法: 1.职工社保的个人缴费基数应该是参保人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结合当地上下限确定,只有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时才能以当地最低缴费基数作为个人缴费基数。 2.单位代扣代缴社保申报单位工资总额,就是单位当月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 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除外)、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高温费算工资总额。《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四条作出了相关规定。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不包括。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 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总额上限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确认。具体有以下内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
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的规定: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工资总额组成规定的内容: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企业动迁评估资产总额的方法: 1、账面价值法。 账面价值是指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的价值或净值,主要由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加企业的经营利润构成,计算公式为:目标企业价值=目标公司的账面净资产。 2、重置成本法。 计算公式为:目标企业价值=企业资产目前市场全新的价格-有形折旧额-无形折旧额。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
高温费和工资总额两者是包含关系,高温费是要计入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有权利决定高温费的金额,但是没有权利取消发放高温费。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第九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