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结婚彩礼需要返还的几种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
监视居住不是要判刑。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有罪,被告人释放有罪得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才能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
需要,抚养未成年的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贷款不能做为拒付抚养费的理由。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一般来讲丈夫对外的借债,妻子也是要承担清偿责任的,此时该笔债务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妻子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不同意出售房屋,另外一方要求出售房屋; 但是由于经济能力问题又不能够按照法院的判决给予另外一方一定的补偿,这个时候法院通常情况下在执行程序当中会将房产拍卖。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 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
允许不付赡养费的情况有下面3种情况: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
银行股权质押额的赔偿情形: (一)接受下列股权时: 1、本行的股权; 2、银行章程、有关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禁止出质,或其他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银行股权; 3、权属关系不明、存在纠纷等影响到出质股权价值和处分权利的,或价值难以评估的银行股权; 4、被依法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银行股权; 5、证券交易所停牌、除牌或特别处理的上市银行股权; 6、按要求出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买卖不破租赁一般情况下仅限于房屋,但是对于存在于土地使用权之上的租赁合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租赁关系亦应仍然有效,即应当类
因合同盖章而引发的纠纷的常见情况有: 一、一方盖章,对方未盖章。 二、一方预先在空白合同上盖章。 三、委托代理人代签合同。 四、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签定合同并在合同上加盖分支机构的印章。 五、私盖印章。 六、盗章印章。 七、私刻印章。 八、借盖印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况。 根据《合同法》第52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5条规定和其他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政策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