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方式,它是指由于被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因此能按照法律规定,在监外来执行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刑诉法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有: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2、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3、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
刑事案件立案管辖主要包含三种情形: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均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案件开庭不判情形的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依据司法实践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但是公证遗嘱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遗嘱失效的情形: 1、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因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当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有冲突时,有冲突部分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因为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
造成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等等。 造成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具体如下: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
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有: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重审案件的情形如下: 1、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 2、原判决遗漏当事人的; 3、违法缺席判决的;等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