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第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4、须为平等民事
一、法定抵消法定抵消,意思就是由法律规定其行使条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二、协议抵消。协议抵消也就是当事人
情形如下: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
防范逃债,查工商登记资料是基础,实地考察则是关键。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起诉个人欠款不还,应向法院递交起诉书以及欠款证据,在起诉时还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
债权申报的特别的情形有:1.职工债权;2.利息请求权;3.待定债权;4.连带债权;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
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一、职工债权二、利息请求权。三、待定债权。四、连带债权。五、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六、连带债务的债权人。七、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
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1.主合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