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请况是不可以迁移到外公外婆家的,孩子的户口只能在父母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但是特殊情况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需要母亲的户口在外婆家,才可以把孩子的户口落到外婆家。新生儿登记户口时,可以随父亲或者是母亲任何一方的户籍,而如果随母亲上户,母亲与外婆同在同一户口簿时,新生儿户口可以落在以外公或者是外婆为户主的户口簿上,此外,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等。除上述情况外,法律规定了,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可以,不过需要以下条件:一是如果在一个城市(包括一个城镇)购买商品房并已交付费用,公安机关也已经编制了楼牌号码,本人已居住于此,那就可以可以办理户籍迁移。另一个前提是购买合同必须是从开发商签署的购买合同。此外,询问开发商是否已表示将购买合同交给房管局备案,如果有记录,则可以迁户进入。否则那基本上不能办理户籍迁移。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注意,户口迁移需整户迁移(夫妻、未婚子女)。户口迁移请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房产证上必须是父母的名字,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就可以上学了。学区房产权归属者要求和孩子是直系亲属。但是,如果孩子父母在当地无房的,只要在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出无房证明,也可以办理入学手续。如果父母也有房产的,解决方法如下:1、产权过户到父母;房屋过户到父母的名下后,孩子的户口迁入当地。这样,就能满足父母的户口、房屋和孩子户口满足学区房条件。2、孩子落户于爷爷;让爷爷作为孩子的直接监护人,满足监护人尽到义务,孩子在爷爷房子所属的学区就可上学。
户口本不在一起的兄妹,可以通过调取自己或兄妹的个人档案、学历档案、工作档案、父母的档案等方式收集填写过的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表格来证明亲属关系。如果兄妹均健在,可以做DNA鉴定,以确定其血缘关系。 公安机关开具证明,也仅限于户口本在一起的兄妹,户口本不在一起的,公安局派出所也无能为力,因为派出所只是管理户籍,并没有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权限和业务,如亲属不在同一户口上,公安机关是不掌握亲属关系的。
给小孩子上户口的话,孩子的父母不是户主也是可以的,只要是户主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可以的,新生儿上户口可以到宝爸的派出所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到宝妈的户口所在地,现在可以进行选择,给孩子上户口,需要携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同意入户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在男方没有迁移户口的情况下,妻子一方可以通过夫妻投靠落户到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落户到男方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不受被男方户口登记地限制。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式:1、老公把户口迁过去,老婆就可以婚迁了;2、在房产证上把老婆的名字加上去,直接以房子迁户口。但是鉴于各地政策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小孩上户口有时间限制,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必须上户。出生婴儿出生一个月内或不超过12个月呈报出生登记且手续真实齐全的,由派出所当场办理;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应当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农村合村并镇,是未来农村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在很多地方开始了。很多地方,已经按照合村并镇要求,搬迁了很多村庄,也建起了很多新的安置小区。从外表来看,确实比合村并镇前的散落分布有很大的提升。但是,从这些年来农村合村并镇的实际情况来看,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很多的。如合村并镇后农民的就业问题、劳保问题、环境配套问题、规划问题等,都没有考虑到,或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把合村并镇当作任务,而不是农村发展的一条现实途径。很多地方,只要把村拆了合到一起,把农民集中到一个区域居住,任务就算完成了
是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如果是北京长期居住户口,则需要在北京有住房(本人或父母的住房均可),购买或租赁房均可,但需要住房与户口地址一致,才可以把孩子的户口转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