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高考资格评定要以学籍为主,淡化户籍,避免户籍制度“画地为牢”。按照高考方面的规定对任何地区均无例外: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但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中国流动人口过亿,全国约有2000多万农民工子女在城市读书。对于数字庞大的在外地就读的务工人员子女而言,户籍和学籍不对称使得他们从高考起跑线上就没有获得公平的竞争机遇。实际上,这不但牵涉到教育公平,而且也影响了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在现行的“学籍+户籍”的高考管理体制下,移民二代正在成为没有归宿感的“无根的一代”。教育问题不解决,不让孩子们享受到平等教育,这不但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影响孩子融入社会,也不利于流动人口的管理。重学籍淡户籍,可以加强学籍管理,放宽户籍限制。具体讲就是,非户籍地考生要在暂住地参加高考,必须在暂住地参加中考、取得高中学籍,并在该地读满三年高中。法律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一、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出台《办法》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是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办法》要求加快建设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学籍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终身不变。二、抓紧制订或完善《办法》实施细则。
对于原户籍所在地农村土地确权,而公民户口已迁出是无法享受确权。户籍改革以后,明确对于原属于当地的户籍公民是可以合法享受当地的土地确权,而对于户口在户籍改革之前已经办理了迁出的公民,视为放弃公民在当地相关的政策是不能享受。
受过行政处罚后不可以开无违法记录证明,但是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没有犯罪前科即没有因触犯刑法而受到刑事处罚; 而行政处罚仅是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进行的行政处罚,受过行政处罚,并不影响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户籍不在所在地一般不能土地确权,但非本村集体成员通过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占用了农村宅基地的可以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可以。 准备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去社保所在地进行转移 拿着身份证打养老缴费凭证,拿到盖章后的表,去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转移即可。 如果是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单位,需要单位提供接收证明,劳动用工备案表。 医疗保险同地区转移,也是打印缴费凭证。医疗转移的话,要把医疗卡的钱全转出来,确保卡里没有金额才能办理转移。 拿到医疗缴费凭证后,去户籍所在地医保局开具联系函,把联系函拿到原地点确认即可。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口与户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人们常常把户口与户籍当作同等意义的词来使用。
由转出组织(团员原团支部或原团支部的直属上级)管理员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下一个节点,由转入组织进行审批。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为团支部,则该团支部或团支部直属上级管理员进行审批,同意后则转入该支部,转接完成。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是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则该组织管理员在审批同意后会再收到一条审批消息,将新转入的团员分配进适当的团支部,转接完成。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籍有直接关系,土地确权以户为单位,且要求是农村户籍,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户籍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因此,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农村户籍。
1、当被拆迁人遭受强制拆迁的时候可以报警,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2、如果是政府的强制拆迁的,那么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劳动合同里面户籍类型按实际户籍填写,一般是城镇户籍或者农业户籍。不过户籍类型不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者可以不填写。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的劳动者基本信息只包括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