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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在城市并取得社会保障,能否回到原来的农村确权土地?

法律顾问 2024-03-21 14:48 标签: 确权 户籍 农村

对于原户籍所在地农村土地确权,而公民户口已迁出是无法享受确权。户籍改革以后,明确对于原属于当地的户籍公民是可以合法享受当地的土地确权,而对于户口在户籍改革之前已经办理了迁出的公民,视为放弃公民在当地相关的政策是不能享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王彬律师

王彬律师

上海兰迪(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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