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99比1离婚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双方如果有约定按照房产证比例分割房产的,则按照约定分割。
交完税后三十日内可以拿到房产证。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房产证实行一人一证,也就是说房产证上房屋所有人的这一栏,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共有人的上限,法律上是没有限制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离婚后房产证上两个人名字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原则是: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开发商到底没房产证的处理情况如下: (1)开发商完成了项目验收后,取得了大产权即初始产权,购房人需要凭借购房证据材料到房管局缴纳费用后办理产权证书; (2)开发商倒闭破产前没有取得大产权证,这种情形只能通过后续新的地产公司或者物业管理公司接盘之来解决产权问题。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这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房产证在别人的名下,没有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房屋所有权所记载的产权人的,当然,你可以向卖房者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对违法建筑一律是无偿拆除的。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而合法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用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和相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但并不是说没有房权证就一定得不到补偿 。 还有一种情况,你买的这套房屋规划、报建或者其他手续不齐,造成无法办理房屋确权的登记备案,所以是不可能办出房产证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不会受理,也谈不上交税费的问题了。这种情况遇到拆迁,一般来说你是得不到补偿的。
买回迁房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进行公证的。 回迁房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也是占据一部分比例的,这种回迁房是土地征收后,以补偿方式赔给被拆迁户的房产,基本上每个楼盘项目中,都有一定的回迁数量,其售价相对于同项目的商品房更低。 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在法律上证明房主合法拥有住房产权,到公证处公证没有法律效应。 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房产证实行一人一证,也就是说房产证上房屋所有人的这一栏,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共有人的上限,法律上是没有限制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房屋产权人变更自己的姓名后,可以持变更后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登记申请书等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的变更。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在农村不动产证都写户主的名字。 在农村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是以户为单位的,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整个家庭的,确权书上无论写谁的名字都可以的,当然一般老人和儿子还在一个户口本上就写老人的名字;若儿子结婚单独立户且有单独房子则写儿子的名字,当然对于到底要写谁的名字是一个家庭内部的事情,可以进行协商,避免不必要的争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