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即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之所以规定房地产案件要由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主要是因为: 1、房地产是不动产,无法移动,这类诉讼讼不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公证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离婚房产公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房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离婚房产公证办理的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可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或执行异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 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尚未过户的,但若第三人对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遗产继承房产办理过户的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四)需要支付税收。 《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
婚后获赠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为一方所有,但是房产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需要均分。但是双方如果已经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屋的产权比例归谁所有的,就要按照该夫妻约定来处理,而不是均分了。 房屋按份共有是房屋共有的其中一种形式,按份共有的房屋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种,共有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离婚房产法院收费标准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案件受
新婚姻法主贷人在离婚时可以拥有房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新婚姻法中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是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姐姐赠与房产,房产证上共有情况是写单独所有,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情况,是被赠与人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