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父母赠送给子女的房产,是属于对子女一方的赠与,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男方是不可以分割房产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的买卖,需要其监护人(父母)同时到场,并填写该行为不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声明保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
买房时要注意以下房产纠纷: 1、房屋价格浮动引起纠纷; 2、卖方故意隐瞒真实信息引起纠纷; 3、中介机构行为不规范引起纠纷;等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
绝症男子遗嘱指定恋人继承房产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未取得房产的一方相应补偿的计算方法: 第一步是计算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而这里的不动产成本等于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已还利息+其他费用。 在计算不动产升值率时,必须考虑利息成本,不能简单地用不动产现价格除以结婚时价格直接得出升值率。 其他费用是指交易所涉及的成本,属
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房产不能擅自出售。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出售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房产的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卖房产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
婚后买房的房产归属: 1、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结婚之后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