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有问题能取消交易的问题详情如下:如果房屋质量问题涉及的是与房屋主体结构有关,直接影响到了安全居住,那么按照法律,该房屋是无法进行交易的,如果协商不成,买方可以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取消交易;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与房屋主体结构无关,是管道漏水、门窗变形等等,那么除非在房屋买卖合同里特别订立了出现上述情形可以解除合同的条款,否则交易是需要继续进行的。如果买方毁约,那么卖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保护自身的权益。
房屋质量问题修复后可以要求赔偿。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对于质量问题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或者无法确定,可以申请房屋评估机构做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当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仍需要交物业费。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可以房子质量问题为理由,而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应交纳管理费。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一般根据造成的损失确定,当事人之间也可以协商。
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直接向开发商先反映。 如果开发商不解决,通过住建局进行投诉,因为它能够直接管理开发商。 如果确实有房屋质量的缺陷,通过提交申请书,提交相关的证据。 一般来说,物业公司直接和建设单位先进行联系,协商协商无果,就可以通过住建局的质检站进行解决。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质监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监站负责房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它可委派多名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所施工的质量全方位进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推倒重来,施工单位在没有正当理由前提下完全服从。但若质监站发现不了问题,出了事的,是有责任的。
因房屋质量问题拒绝交物业费可能并不合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物业管理涉及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费是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费用。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业主不能因房屋质量问题而拒绝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如果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约定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就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方式,买卖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参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租金标准来确定。 买到质量有问题的房子,可以直接向开发商先反映。 如果开发商不解决,通过住建局进行投诉,因为它能够直接管理开发商。
如是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但买受人也可以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由卖房者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