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扣押手机如果该手机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归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1、如果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2、如果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3、如果涉及刑事案件,扣押到结案为止。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量刑标准是,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般扣押货物案件属于侵权,报警后要求对方予以返还。如果是经济纠纷,应该上诉到法院。但托运人或者是收货人不按照约定支付运费、保管费时,承运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如果付款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是付款条件尚未成就,承运人就不得行使留置权,并且在满足期限的情况下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供了担保,承运人也不得行使留置权。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扣押财物是行政强制措施,
行为人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2.使国家、集体、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查封扣押的主体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查封扣押。查封扣押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也就是说只有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实施。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的时间,需视情况而定: 1、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2、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3、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扣押劳动者证件的行为不合法。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也会受到相关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