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 同时明确,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将能享受到每年24000元的定额扣除。 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019年最新个税计算公式(含个税专项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分级计算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
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依法规定的免征额—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 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分级计算税率)。 【法律依据】
2019年1月1号起,开始实施新个税法; 其中涉及到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 1、子女的教育; 2、选择继续教育、或者再教育; 3、大病(严重疾病)的医疗; 4、首套住房贷款利息; 5、借用房屋的住房租金; 6、赡养老人。
如用户每月收入为8000元,那么去掉起征点金额,用户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为3000*12=36000元,不过自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实行以后; 用户的应纳税所得额=月综合收入-5000元-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最后所剩下的部才为用户应该纳税的部分。 因此如果用户月收入为8000元,那么最终的应纳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考虑到中国教育体系,建议子女在本科阶段完成后即终止个税减免。 正常为6岁上学,小学5年,初中3年,高中3年,大学4年,也就是说正常21岁大学毕业,可以考虑以21岁为终止时间,当然,如果25岁之前依然还在接受大学本科教育,也可以考虑继续个税减免。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适用没收非法所得处罚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构成投机倒把违法违章行为的,其非法所得的计算方法是:凡有进销价(包括批发价、零售价)的,以销价与进价的之差为非法所得;属于生产加工的,以生产加工的产品的销价与成本价之差作为非法所得。
目前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比例主要有两种: 1种是100%扣除,另一种就按双方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六条规定: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