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执行人会执行妻子的财产,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用于清偿,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法院判决后对方不给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没有什么财产,法院也没办法执行。能发现他的财产线索,可以提供给法院执行法官;如果发现他恶意转移可以向一审法院或同级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限其在一定期限内主动履行;仍不履行的,法院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依职权处置其名下财产,列为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除罚款拘留外、还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财产的证据,也可以向法院要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刑事责任。
强制执行时效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需要6个月,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案外人异议是指在执行进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并主张全部或部分的权利。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公证债权文书对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可以直接强制执行连带担保人。
可以不按遗嘱分配。法律规定遗嘱只能处分遗产。丧葬费和抚恤金根本不是遗产。死者无权处置。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
民事赔偿中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给付抚养费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对子女是不会造成影响的,强制执行只会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