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工作可以交给第三人完成,主要工作必须要经定作人同意。 《合同法》第253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254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法律风险提示。 1、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 2、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
私人包工头组建施工队,因没有建筑施工资质,就挂靠某建筑公司。施工队以某建筑公司的名义从某单位承揽工程后,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由谁负责? 法律规定不得擅自转让、出借建筑资质许可,由于某建筑公司与该私人包工头明知出借和借用资质的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仍然积极实施,具有重大过错,那么,造成的后果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承揽合同违约金比例最高是实际损失的30%。《合同法》并没有强制规定,不过可以以损失的30%作为参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法律风险提示: 1、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 2、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2、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3、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与其市场上其他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求。 承揽合同的标
签订的承揽合同不是劳动关系,一般来说承揽合同所涉及到的项目并不能称之为是劳动关系。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纠纷有以下解决方式: 1、协商处理。 2、申请仲裁。 3、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承揽与劳动关系:可以根据劳动者在工作中是否使用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来区分承揽关系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加工承揽留置权的介绍是: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是定作人的基本义务。如果由承揽人提供材料完成工作成果的,定作人应当向承揽人支付材料费。承揽人为完成工作而垫付的其他费用,定作人也应当偿还。如果定作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等价款等义务的,承揽人有权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八十四条,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