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且六个月不交房租就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
1.首先出租人应该与承租人进行沟通,弄清提前退租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主动提前退租还是被动提前退租。 2.如果是主动提前退租,证明承租方财务方面有保障,对这类退租的处理可以不必要太急,而要求与对方另行达成一份终止租赁协议,规定一个退租时间,并要求承租方支付合理的补偿。 3.如果退租方是被动提前退租,这就证明承租人在财务上出现危机,对这种情况,出租人应该抓紧时间处理此种情况。 【法
房屋承租人的权利有:1、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占有、使用房屋;2、优先承租权;3、优先购买权;等等。《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房屋存在下列情况时承租人享有解除权: 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4.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7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
房屋承租人注意事项: 1、对房屋家具设施进行检查。 2、了解房东个人情况及该房产产权的情况。 3、仔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一房数租”情况下,承租人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
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的义务如下: 1、交付出租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3、租赁物的瑕疵担保义务;等等。 承租人的义务如下: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
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房屋合同效力: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