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因承诺自身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诺无效,为新要约。因非由于承诺人自身原
有效。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口头承诺的存在,那么口头承诺没有实现就属于违约的行为。但是一般口头承诺比较难举证,所以最好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将条款写明。
受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形式如下: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承诺
针对违约方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纠纷: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横,有协商的意愿,有的还表示只要改变一些交易条件,就同意
1.《合同法》第23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
合同承诺的撤回流程: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
承诺成立的必备条件如下: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4、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在规定的承诺期限
承诺期限内发出的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
第三人承诺履行的法律效力是: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该类合同应
承诺迟延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