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所以精神病人一般不能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抚养权的案件审理期间需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会打6个月左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则最多打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孩子的抚养权,不论离婚还是非婚,都是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父母一方没有支付抚养费的,子女可以向法院主张抚养费。但无论多长时间没承担抚养费,都不视为放弃抚养权,只是争夺抚养权时,处于不利的地位。
抚养子女的一方在监狱服刑的,不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所以子女抚养权要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起诉子女抚养权的,出现一定的情形时,诉讼可以延期,例如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有出庭审理;,可以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等,法院可以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没有时间的限制,也没有主动放弃抚养权这一说法。
人民法院对抚养权案件作出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执行判决书的,另一方不需要向法院起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口头约定子女抚养权,如果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但口头约定取证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最好签订协议书。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首先是建立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的。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情况等妥善解决的。由于一方正在监狱服刑,并没有抚养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由服刑人员抚养的情况会非常小。根据法律规定,孩子一般不会判给服刑人员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