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乙肝的妈妈是有抚养权的,但是法院一般不会将孩子判决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
孩子抚养权根据下列方式确定: 一、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亲存在不宜与子女一起生活的情况的可以跟随父方生活。 二、哺乳期后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应当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离婚放弃小孩抚养权的抚养费的标准有以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方式如下: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
争夺抚养权需要的证据有: 1、基本条件方面的证据。比如:工资收入、受教育程度、思想品质等。 2、父母基本条件方面的证据。比如:长期带孩子的意见、老人的身体情况等。 3、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 4、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
离婚时双方都要孩子抚养权,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夫妻离婚时是可以先不约定抚养权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
婚姻法孩子分配的规定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具有法律禁止规定抚养孩子的情形;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
离婚后的抚养权纠纷,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法院起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