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家庭主妇离婚时能要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一般给女方。但对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会判给男方抚养。 第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抚养孩子的。 第2、女方有抚养能力不尽抚养义务,男方要求抚养孩子无不利影响的。 第3、其他原因女方确实不宜抚养孩子的,比如女方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等。
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对自己有利的因素; 第二、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以及身体情况; 第三、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是伤残,必然影响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是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中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方无力抚养孩子,那么只能寻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了。 第二、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赡养义务或者有虐待行为的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
在我国,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确认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父母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的,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变更抚养权有两种方法:一是协商,二是诉讼。变更抚养权并非表示双方不存在亲子关系。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判法如下: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第三、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来最终
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考虑父母双方的条件,而十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则应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子女年满十周岁的,应当征询子女的选择。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孩子的选择。 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与节育或无生育能力的一方,随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且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的,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均应作为抚养权考虑的因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