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不用给女方抚养费,经济困难的,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 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以下情形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 一、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二、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同居子女抚养费一般到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离婚后可以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增加孩子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索要抚养费没有时效限制,只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拒绝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由子女还是父母一方作为原告起诉支付抚养费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夫妻离婚后男方抚养费多少合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
夫妻离婚后男方应付多少抚养费要看男方是不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是则不需要付抚养费,不是的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问题意见》第十二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军人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问题意见》第十二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
因抚养费被诉讼了,首先需要看是否是属于该法院管辖,如果不符合管辖规定,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其次,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并结合其诉讼的事实与理由进行答辩,同时结合相关证据,将答辩状及证据的复印件提交诉讼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