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抚养费能打欠条,但首先要保证孩子基本的生存条件并且双方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拒不支付抚养费,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 1、经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根据调解书、判决书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用于支付抚养费。 2、如果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判决。经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的,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 3、拒不支付抚养费,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但是,如果经法院强
社会抚养费追诉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 【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
无论是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已经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均可作为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
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抚养费是可以要求增加的。 实践中,随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增加生活费及教育费,若协商不成,可以以子女为原告,以另一方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首先看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凭借当初签订的离婚协议及离婚证,到法院申请裁决。 如果是诉讼离婚,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 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可以予以调整,但有一定的限定条件。子女的抚养费主要与给付抚养费的一方的收入、当地的生活水平、子女患病或者上学所需的费用等情形有关。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的收入、当地生活水平、子女患病或者上学的费用发生较大变化,双方都有权要求将抚养费进行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