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合法生育第二胎,就有护理假,这个国家有相关的规定。一般护理假为15天。
晚婚晚育假天数是由地方计生条例规定的,各地的时间并不统一。国家对晚婚假的规定,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但
自1月1日起,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二、相关规定护理假是男人为护理生产配偶的特定假期,国
只有部分省市的男职工可以享受护理假,其护理假最多的有30天。例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
护理假和年假不冲突。休了护理假同样还可以休年休假,只有如下法规规定的情形才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
《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 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难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国家的重视,目前也已经有8个省份出台了新的政策,分别是河南、重庆、湖北、黑龙江、广东、福建、海南、广西增加了独生子女的护理假。
男性护理假津贴和工资,能否同时享受,需要看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大部分地区都是这样规定的:个人缴纳社保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但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但是在一些人口与计划生育靠前的城市,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父母住院子女的护理假,部分省市规定一年20天,部分规定一年10天,部分省市尚未有规定。
各地陪产假天数不一,最少7天,最多1个月左右。主要看各地出台的生育政策。例如,浙江省规定,男性享有15天的护理假。陪产假包括周六和周日,是指自然日和非工作日。多数省份的法律法规规定,男性陪产假一般为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不过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在一些地区,男性的陪产假可以转为女性的产假,女性可以代替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