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护理假津贴和工资,能否同时享受,需要看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大部分地区都是这样规定的:个人缴纳社保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但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但是在一些人口与计划生育靠前的城市,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依据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2022-08-09 09:11
2022-11-22 14:33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一般不能同时享受。如果职工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2-08-09 09:09
生育津贴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因此,原则上是不能同时享受的。不过如果有些单位在领取生育津贴的情况下,还愿意为员工支付产假工资,也是可以的。
2022-08-10 16:08
产假是指女性劳动者在生育后,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恢复身体的假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为鼓励生育二孩,在原有98天产假的基础上,各地区规定了不同的奖励假期。《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即达到158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也就是说,在法律规定的护理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男方工资。
2022-09-07 09:37
年休假和探亲假可以同时享受。只要不影响员工的工作进度,可以同时休,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探亲假期是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具体休假方式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