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慢性病医保政策不同。如浙江: 建立健全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管理制度: (一)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范围。结合我省慢性病疾病谱情况,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暂定为高血压、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肾脏病、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腹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12种。 各地可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在上述省定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基础上,自行增补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 (二)报销比例。对纳入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范围的病种,应当适当提高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有条件的统筹区按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三)适用对象。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慢性病特殊(规定)病种有关政策。
社保卡门诊都是不报的,门诊可以选择刷医保卡,不过不是给报销,是从医保卡里的钱扣。 1.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低保、低收入群体应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据了解,这部分人群多数参加的是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原额度均为60%;这样,这部分人员将可报销84%。 凭医院的诊断书或者收费收据,根据你所在地的社保所,规定的时间去报销。一般先交上单据,费用过一段时间给你。 低保人员的医疗报销可以按新农合的规定按比例报销医疗费,是低保户,还可享受到相应的医疗救助,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相关资料出院时可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住院的医疗费不予报销。住院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医保报销流程为: 1.准备出院记录、病历、疾病诊断。同时,这些材料必须加盖印章。 2.出院后退房,不要丢失发票,医保部门收到原件。 3.返回当地后,携带好信息到医保报销部门报销。 4.数据交完后,只要确认基本信息正确无误,就会给一张收据。只要提供的信息没有问题,报销金额将在15个工作日内到达。
在外地生孩子医保可以报销。 只要合法出生,手续齐全的话,就可以报销,但只报销住院费用,门诊部分不报。 农村合作医疗异地生孩子需要回参保所在地报销。在异地生养的,需提早办理手续,经当地合管办核准后,产生的费用才可以按规定报销,否则是不予报销。合作医疗在外地就诊产生的费用,报销比例低于当地标准。 异地报销费用需出具以下几方面资料: 1、医院康复出院小结及一日清单; 2、交费原始正规单据;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本人的身份证;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就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报销生育保险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对于结婚没迁户口的,各地对生育小孩的补贴以及报销政策不同。 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咨询具体需要办理的流程,以及异地生育是否可以享受报销政策。在办理时一般要求提供相关出院证明,出院的单据,本人身份证,小孩出生证明等资料。 生育保险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主要包括女职工因怀孕、分娩而发生的医疗费用。而生育津贴则是指妇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垫付,此部分费用无需报销。
生育保险连续缴纳12个月可以报销,各地政策不一样,有的连续缴纳时间符合当地的时间要求,计划内生育,就可以享受生育报销和产假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就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由于各地生育保险的政策有所区别,所以制度也会大同小异,以深圳为例: 深圳医保参保人在深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参保人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等分娩、终止妊娠后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的1年内,向深圳市医保局申请报销生育费用。申请条件如下: 1、累计缴满1年的生育保险,并在1年内提交生育费用报销申请; 2、若生育保险未缴满一年,需待其累计缴满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提交报销材料; 3、已经办理了全员生育登记或再生育审批。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个人网上服务提供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