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 (1)基金合同; (2)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材料; (3)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 (4)基金的投资情况; (5)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 (6)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7)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 (8)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9)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标准: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
私募基金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内容: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法律依据】 《私募基金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第七条,定期披露的信息1、基金名称、类型、组织形式、管理类型、投资类型、币种;2、基金成立日期、到期日;3、基金注册地、主体资格证明文件;4、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承诺函;5、基金募集规模、主要投资方向;6、基金合同、委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 1、上市披露,对一级市场的招股说明书;对二级市场的上市公告书; 2、定期披露,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采取定期披露方式; 3、临时披露,重要事件公告、收购与合并公告等。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 可能是个人行为,也可能是职务行为。 二、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是国家司法权的正常行使,而犯罪对象是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 三、主观方面。 既可能是直接故意,也可能是间接故意,还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但应不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四、客观方面。 公开披露、报道依法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没有要披露公司债务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是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为标的的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上市公司需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请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如未触及披露标准的,上市公司可自愿进行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上市公司如因受本次疫情影响,导致疫情爆发前签订的重大合同履行存在困难,需延迟履行、终止履行或解除合同的; 而前述事项将导致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的,应公布临时公告,披露交易进展。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 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 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
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披露感染、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情况,以及有关假期所在地、回岗路线等个人信息。 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报告相关信息。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法向员工收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轨迹、健康信息等。 用人单位不得收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信息,且收集、处理或者披露应当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有
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充分性的思考: 一、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 二、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所产生的问题。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五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