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子女教育扣除:1000元/月; 首套房贷利息扣除:1000元/月; 直辖市、省会城市等租房扣除:1200元/月; 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大病医疗限额扣除:每年60000元; 继续教育扣除:每年4800元或3600元。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
子女教育扣除:1000元/月; 首套房贷利息扣除:1000元/月; 直辖市、省会城市等租房扣除:1200元/月; 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大病医疗限额扣除:每年60000元; 继续教育扣除:每年4800元或3600元; 除大病医疗附加扣除和其他极其特殊情况外,假设一人符合四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即享受最高扣除额度,计算方式: 1000×2
个税抵扣房贷比例,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本条
个税抵扣房租申报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办理:一是单位代扣;二是自行申报办理。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如某厂进原料,不含税价100元,17%的税率,增值税进项税17元,合计含税价117元。 加工后卖出,不含税价200元,17%税率,增值税销项税34元,合计含税价234元。 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凭那张进货的增值税发票的抵扣联去当地国税机关认证,期限是自开票日起180天。 认证后的增值税发票可以冲抵销项税额:譬如刚才上例中的进项税17元可以冲抵销项税34
个税抵扣就是抵扣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进行税务申报,如果当月进项大于销项的话,可以作为留抵税额,下月还可以抵扣,申报以后的留抵税额应该是没有期限的,因为已经进了税务局的数据库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规定,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 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同时,《公告》进一步明确,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是
个人房贷可以抵扣个税,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纳税人应当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