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消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条件认定: 1、有房贷,且是首套房产生的房贷利息;
关于房贷利息抵个税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
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认证抵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
有两套房不可以抵扣个税。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一
罚款可以抵扣罚金,罚款可以折抵罚金。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是可以折抵相应罚金的。但如果颠倒过来,先前的行政罚款就不能折抵罚金刑了。 【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
境外投资损失不能抵扣,不可以直接税前做折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 (一)生产、经营收入; (二)财产转让收入; (三)利息收入; (四)租赁收入; (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有两套房不可以抵扣个税。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一人有两套房,第二套房
刑事法庭对单位作出的罚金判决是不允许税前抵扣的,此外还包括各行政单位对于企业作出的行政罚款也不能在税前先进行扣除。 【法律依据】 《刑法》规定,对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可以抵扣,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若缴纳营业税,对购入设备用于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若缴纳增值税,对购入设备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可以抵扣刑期的,因为刑事拘留也是限制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跟后期判处的有期徒刑的目的和效果都是一样的,所以,之前被刑事拘留的期限在后期都会折抵所判处的刑期的。司法机关在处理的时候都会记录在册,这也是法律制度上明确规定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