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拆迁法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的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法律依据】 《
房屋拆迁可以通过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补偿。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由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具体补偿费用包括: 1、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
公房拆迁安置补偿款一般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法律规定,作为遗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因为房屋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 承租人若是在房屋拆迁前身故,因为原承租人身份无法获得的补偿,这一身份利益也无法作为遗产
由于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只要小产权房所有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对房屋的合法使用,有权要求安置赔偿,但具体赔偿事宜,则要根据所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土地性质等等因素确定。 作为拆迁安置对象,即合法的房屋居住权人,有权要求安置居住房,同时有关搬迁补助、装修补偿等等,亦可一并主张。
有权分割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人有三类: 第1类是、公房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承租人。 第2类是、共同居住人。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第3类是、被认定为居住困难户托底保障的人。一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从法律上讲,拆迁人合法取得拆迁许可证,给被拆迁人作了合法补偿和安置后,就有权利拆除被拆迁人所有或使用的房屋及附属物,同时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裁决限定的搬迁期限内
对于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但如果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
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情况:针对私房来说,非产权人或产权人死亡的,非继承人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针对公房来说,非共同居住人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主要指他处有房的情形: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因为已经享受过公租房权利,因此无权再次享受。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对于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拆迁所谓补偿款,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对于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