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如果发现拆迁方有违法强拆的行为,是可以向相关的部门进行举报的,在经过审查和核实,如果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的。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遭遇违法强拆的时候,被拆迁人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要试图用“以暴制暴”的方式去反抗,要尽量保存好能证明拆迁方违法强拆这个事实的证据,并且及时的报警,在核实的时间里向法院提出诉讼,向拆迁方索赔。
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则可以向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则根据作出原行为的机关来确定级别管辖。 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作为诉讼的对象,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补偿标准严重过低,不能满足日后正常生活的;被征收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这些情况在征地拆迁中被拆迁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营业执照是有补偿的。 原则上只要办理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等),在拆迁过程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即按照正常营业收入为计算标准,补偿实际经营人的经营损失。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子被强拆,业主要收集证据,去申请行政复议,如强拆是不合法的,拆迁部门要给被拆迁户赔偿损失。 当然,对于违章建筑,政府部门经过催促后业主不搬迁的,可以启动强拆手续。 业主本人要弄清房子拆迁是否合法,是否具备合法手续。
门面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临时安置费,是指动迁的和异地安置的,过度期间产生的费用。 (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1、拆除违章建筑,当然是不用给补偿的,不但不补偿,严格来说还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2、但关键的问题是,很多地方以“违建”的名义拆除的往往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违章建筑。比如,符合建房条件农民未经审批而建设的家庭唯一住房,因为地方政府实施的一些临时政策而产生的违法建筑等等,这些情况下,违章建筑的存在有其正当性,就不能轻易认定为违章建筑,遇到拆迁或者拆除,不但应当补偿,而且还应当按照法定标准足额补偿。
1、被征收商铺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商铺被征收前的经济效益、商铺的规模、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4、商铺的装潢、设备以及解聘员工等补偿费用。具体需要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5、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奖励费等。
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诉讼或者是行政复议。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小区房屋违建处理程序有: 1、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2、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
对于没产权的老房子,如果能证明其合法性或提供其他产权证明,那么就有可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如果无法证明产权或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则通常无法获得拆迁补偿。因此,在购买或建造房屋时,应及时办理相关产权证明,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