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干活后招标不合法。法律规定,对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如果没有进行招标就开始施工的,会给予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并处以罚金,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3.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工程招标的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合同签订金额与中标金额不一定相同。中标价与合同价不一致按单价合同执行。 2、工程进行总承包招标的,会对工程进行暂估价,并且有招标公告中载明,而工程总承包招标金额,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 3、中标价是投标中标时候的价格,合同价是中标以后和甲方签订合同时确定的价格。 4、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即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也要重新招标。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一、工程招标串标的处罚如下: (一)行政处罚: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刑事处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串通投标,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投标人
招标废标的情况有: 1、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 2、投标人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3、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不一致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未能在实质上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先施工后招标属于规避招标,是违法行为。 《招标投标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这要看这个招标项目是怎样报建的,分开报建的话,就应当分开签合同。 1、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2、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3、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两个立项批复可以并在一起招标,但是不同的立项批复对应不同的招标项目可以保证工程的管理、执行、验收等程序的独立性和规范性。将不同的立项批复并为一个招标项目,可能导致招标范围和内容的混淆,增加项目管理的复杂度,不利于工程的顺利实施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