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审查建设项目是否必须招标; 2、明确可不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 3、把握好工程招标的条件; 4、把握好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 5、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资格权限; 6、开展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7、严格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 8、拟制好招标文件; 9、把握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律师承办建设工程招标法律服务,首先应查明委托人的工程项目是否属于必须公开招标的范围,并据此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实质性内容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确定的基本内容包括招标方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主要指工程价款、投标方案、工程工期、质量标准等,否则应
邀请招标不属于公开招标,二者是两种采购方式。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其投标人的数量有限,主要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事先已知投标者的数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其面向所有企业的招标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我国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般招标公告时间最少是20天。 1、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2、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具备以下条件建设工程可以招标: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先干活后招标不合法。法律规定,对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如果没有进行招标就开始施工的,会给予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并处以罚金,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3.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工程招标的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合同签订金额与中标金额不一定相同。中标价与合同价不一致按单价合同执行。 2、工程进行总承包招标的,会对工程进行暂估价,并且有招标公告中载明,而工程总承包招标金额,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 3、中标价是投标中标时候的价格,合同价是中标以后和甲方签订合同时确定的价格。 4、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即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也要重新招标。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