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探望权约定协议,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取消前妻对孩子的探视权应该在人民法院去申请。如果是符合中止探望的条件的,可以中止探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取消前妻对孩子的探视权应该向人民法院去申请。如果是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中止探望。但是在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探望。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的流程是:双方协商,协商无效向法院提出申请;递交强制执行探视权申请书;等待法院裁决。
离婚后没有特殊情况不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时间和方式由当事人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的,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
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 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对方不准探视子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探视方违反探视权,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由法院中止其探视权。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其探视权。所以,离婚后,对子女享有探视权的一方违反探视权可以剥夺其权利。
依据规定,子女在异地的,怎样行使探望权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好后按约定行使。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