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撤销婚前财产公证中的财产赠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当事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的理由为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协议。但是并不仅限于欺诈和胁迫。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提出申请的主体必须是当事人; 2、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必须有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律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
任意撤销权的主体是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而赠与合同中的受赠人是不享有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这也是为了维护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 (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适用范围: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房屋,并对包括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的,除非能够举证证明双方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就该财产分割协议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否则双方离婚时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双方将共同房屋赠与子女,双方对房屋是共同共有关系,赠与也是共同赠与,任何一方单方都无权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
如果超过一年,则是不可撤销的。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撤销权为: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离婚协议签订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
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能随意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是不适用第三人撤销权。只有善意的第三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